据媒体报道,5月的一天晚上,福建厦门同安区一家养老院的老人陈翠莲(化名)突发房颤,被紧急送往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接受治疗后,陈翠莲当晚住院,等在手术室外的儿子在住院单上签字后便回了家。该医院实行“无陪护”病房服务,除住院费外,陈翠莲每天花120元,就有护理员提供全面的生活照料。和普通护工不同,护理员熟悉心脏病患者的护理。
“无陪护病房”,即病人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,全部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承担,不需患者家属吃、住在患者身边。不难看出,“无陪护病房”并不是没有陪护,而是改变传统由家人陪护照顾病人的做法,改成由专业的护理员进行陪护,达到由专业人做专业事的效果。
实施此项制度具有多重好处,一是减轻了病人家属的负担。“一人生病,全家忙乱”可谓病患家庭面临的最大困境。尤其是在“421”结构的家庭中,由于年轻人承受着巨大的生活与工作压力,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长期住院的患者。二是极大地节约了医疗资源。如果采取家庭式照顾,家属在病患旁边增加陪护床,会让原本紧张的病房空间更加狭窄。三是提高护理的专业化水平。护理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务,“三分治疗,七分护理”,规范化的护理有助于病人康复。
早在2019年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财政部等多部门就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界定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,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。从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的试点来看,“无陪护病房”措施的优越性正在体现,福建、天津等地部分医院的“无陪护”病房的试点范围也不断扩大。
作为一项新生事物,“无陪护病房”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,比如陪护任务主要由第三方公司的护工承担,护理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其业务能力的高低,以及职业态度等。“无陪护”收费标准以及如何减轻患者负担,是采取患者自费还是分级负担的原则,都是“无陪护病房”实施过程中,需要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。
如果对第三方护理的行业管理不到位,护工的能力达不到专业化要求,行业粗放发展,就可能导致“无陪护病房”出现各种意外事故,很难令病患及其家人满意;如果收取的费用超过了大多数家庭的承受能力,则此项制度将很难获得支持并实现可持续发展。从目前试点的情况看,这些问题都需要逐步解决并构建可遵循的制度体系。
同时,在实践过程中,“无陪护病房”应当成为“备选项”而不是“必选项”,对于有能力有意愿自行照顾病患的家属,在符合基本护理规范的前提下应给予支持与满足,毕竟亲人的精神慰藉也是外界难以替代的。
由此也提示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,在实施“无陪护病房”尤应注重多方互动,形成整体合力,比如建立医疗护理员的行业标准与准入门槛,进一步完善考核评比办法,医院对医疗护理员的监管职责需进一步明确;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选择,多与患者家属进沟通交;护士与护工之间要明确分工并有机衔接,提高护士与护工的配合度,提升服务质量,减少工作失误的几率等,最终让“无陪护病房”在规范化建设中造福更多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