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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悬法治利剑 守护绿水青山

2025/10/17 10:02   作者:魏哲哲  编辑:左锴   来源:人民日报

  从耕地上取土售卖违法吗?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回应了这一问题:瞿某等人为牟取私利,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取土并销售,导致29.4亩耕地地形地貌改变,生产功能丧失。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,还同步推进“受伤农田”的生态修复。

 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。此案的意义不仅在于让环境资源破坏者受到惩戒,更诠释了“环境有价、损害担责”和“谁破坏、谁修复”的司法理念,清晰传递出国家施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强烈信号。

 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,用之不觉,失之难存。现实中,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,以“改良土壤”“项目建设”等合法名义为掩护,行垃圾倾倒、堆放废弃物之实;有的偷排污水污染水源,威胁群众健康、影响生产生活秩序;甚至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,以“包合格”承揽业务,严重损害环境监测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。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,这些行为不仅直接戕害绿水青山,造成国家资源、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,更扰乱环境监测市场及政府主管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。

  唯有高悬法治利剑,坚持严惩立场,才能让制度落实到位、进一步筑牢绿水青山的屏障。实践中,各地畅通举报渠道,及时回应群众的民生关切,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问题;司法机关综合运用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法律手段惩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,实行“全要素、全环节、全链条”惩治和警示,达到充分保护生态环境、有力制裁侵权人的效果,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和公众健康。

  以案促治,方能标本兼治。个案判决并非终点,还要善于由一个案件办理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。针对个案反映出来的日常监管存在盲区、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存在疏漏等问题,司法机关通过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、司法建议,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、堵塞漏洞,实现从末端惩治向源头预防的延伸,在法治轨道上求解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的最大公约数。

  守护绿水青山,还要着眼于全民法治意识、生态保护自觉的提升。现实中,不少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源于法律意识淡漠,例如使用弹弓枪等非法行猎、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自有山场林木等。这启示我们,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普法工作,采取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,提升宣传实效,营造全民尊法守法良好氛围。当下,一些地方探索将审判庭“搬到”案发地,充分发挥司法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功能,通过“巡回审判”、以案释法,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,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效果,使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。

  生态保护,绝非选择题,而是必答题。今年是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提出20年。推进美丽中国建设,还要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石,以制度之严、督察之力、司法之威,锲而不舍、久久为功,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(魏哲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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